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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策源新质生产力 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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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杭州创业服务网杨晓20240507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围绕市委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顺势而为、勇担使命,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第一动力,用好改革关键一招,走好开放必由之路,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完善“1+X+N”政策矩阵,引领优化一园三谷五镇产业新布局,迭代完善“1+2+6”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与人才创新发展生态,培育更具成长力的企业梯队,提供更具支撑力的发展空间,构建政务服务新生态,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坚定不移加快推进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奋力在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开新局中争当尖兵、勇当闯将。

二、政策措施

杭州高新区(滨江)每年从财政支出中安排不低于百分之十五比例安排用于产业扶持资金,在杭州市滨江区及特别合作区提供各类产业发展空间,用于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地、高品质创新人才汇聚地,大力做强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推进新产业新赛道集群化发展,促进制造业融合化绿色化发展,持续壮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营造更优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链接全球高端资源要素的能力,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一面旗帜,推进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效。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鼓励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亿元,用于科技型企业培育。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对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新雏鹰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高研值企业实施研发后补助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获得各级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给予奖励。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打造更具创新创造活力的全域科创生态体系。

2.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5亿元,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链条,修订后的政策优化调整部分项目标准,填补数据知识产权、产业创新联合体、海外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站等工作资助空白,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

3.推进孵化培育体系建设。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鼓励孵化载体专业化升级、服务品牌化升级、资源国际化升级,给予绩效奖励、运营补贴等;将孵化载体建设作为培育科技企业的重要抓手,鼓励提升孵化绩效,完善高质量发展孵化体系;加快孵化载体梯队培育,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特色小镇全链条孵化体系,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全要素、全周期的创新创业服务。

4.鼓励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亿元,围绕区内智能物联、生物医药等5大生态圈,打造新型实验室体系,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检验认证等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畅通科学技术产业转化链路。

(二)创新提质产业提级,推动产业集聚融合发展

5.激发高成长型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5亿元,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对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房租补贴、研发补助、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展位费补助、扩大投资补助、绿色发展补助等支持,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梯队,为全区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衍生整合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亿元,支持在关键技术领域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或行业领头地位的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列入领军企业跨越发展计划的,支持企业持续创新、引进人才、开拓市场、提升国际化水平、拓展发展空间等,充分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

7.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推动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SPAC、再融资等多渠道对接资本市场,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分阶段、按进度给予4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与各交易所合作设立培训基地作用,做好上市企业服务工作,形成上市后备企业梯队。优先保障上市公司产业发展用地,确保每家上市公司在滨江都能拥有自己的楼宇物业。

8.推进产业国际化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围绕从事传统货物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行业的外贸企业,抢抓双自联动战略机遇,从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国际创新研究能力、国际服务支撑体系三个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持续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在境外展会、海外业务布局、国际品牌建设、海外贸易摩擦应对等方面给予企业全方位的保障。

9.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00万元,围绕全区已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聚焦全区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通过强化企业梯次培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十六项具体举措,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

(三)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持续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10.强化人才的引育留用。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人才工作,面向引进、培育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机构,突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碳达峰及碳中和等重点领域,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等领域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实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人才雁阵格局拓展等五大行动,围绕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为两个天堂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11.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亿元,实施新一轮“5050”计划,加大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国际顶尖人才。对“5050”计划的入选项目给予创业启动资助、研发经费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和房租补贴等。诺奖、图灵奖、院士等人才领衔的项目,可给予一事一议,最高一亿元扶持。

12.促进江北区块高质量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亿元,支持江北区块楼宇提升服务质效,鼓励楼宇招商、提供优质服务、招强育优等。支持江北区块招商引资,对符合鼓励类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研发投入等政策扶持。鼓励江北区块北企南迁,鼓励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到江南发展。进一步优化江北的营商环境,提升江北企业质量,推动江北孵化企业在江南实现产业化。

13.推动总部经济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000万元,加强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形成企业总部的集聚效应,推动总部企业数量稳步增加,对区内满足条件的企业按规模型总部、研发型总部、上市企业总部、其他总部等给予分类认定,按招商引资奖励、规模增长奖励、营收突破奖励、租房购房补助、发展空间保障、人才激励、金融支持、创新资助等给予全方位支持。

(四)强化产业专项扶持,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

14.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000万元,立足高新区(滨江)生命健康产业基础,聚焦生命科学、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从提升产业源头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加速药品、医疗器械成果转化等多方面提供全生命周期政策支撑,致力打造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核心优势,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高地。

15.推动集成电路与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围绕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从事重点支持领域方向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机构,以关键芯片设计、制造为牵引,推动云、网、端全链条融合并进和算力、算法、数据三位一体发展,全力打造全省计算产业高地、算力成本洼地、模型输出源地、数据共享富地。

16.推进新制造业计划。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X亿元,用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新发展理念,培育壮大物联网、人工智能、通信设备、智能制造、生命大健康、新能源等优势制造产业,做强制造业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鼓励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加强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加快高新区(滨江)富阳、萧山特别合作区建设,全力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制造业强区。

17.鼓励发展智造供给产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用于培育六大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给予重点培育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研发投入、扩大规模、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和开拓市场。加快建设智造供给小镇,鼓励智造供给企业开拓市场,助力浙江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18.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4000万元,拓展数字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创意滨江品牌。聚焦技术创新、内容创新、融合创新、体制创新,提升数字内容、现代传媒、创意设计等优势行业首位度,拓展电子竞技等文化产业发展新赛道,进一步拉高标杆、突出重点、强化引导,引育优质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文化产业平台,加强文化金融支持,强化人才引育扶持,推进文化品牌打造,支持文化品牌出海。

19.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围绕从事人工智能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机构,助力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聚焦算力、算法、数据三要素,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推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市场主体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算力数据供给、应用场景创新、人才资源集聚,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高地。

20.鼓励新电商产业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6000万元,从壮大新电商产业生态、加快新电商梯队培育、鼓励新电商创新发展、支持新电商品牌建设、强化新电商发展保障等维度进行精准施策。按照招引培育一批品牌电商类企业、提升提质一批传统电商类企业、做精做优一批直播电商类企业、做大做强一批跨境电商类企业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新电商高质量发展集聚区。

21.促进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用于支持进入三数一链体系的数商企业及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产业配套服务的相关企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鼓励企业通过三数一链体系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创新、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强化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支撑。包括重大项目一事一议资助、一次性奖励、房租补贴、服务奖励、数据集建设资助、应用场景资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算力资助等。

(五)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全周期金融服务体系

22.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创新型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激发创投机构、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的杠杆作用,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

23.保障企业发展空间。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亿元,对达到一定规模、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可通过安排工业综合体等方式优先保障发展空间,或预留发展用地待企业符合条件时启动供地程序。

三、附则

1.本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由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意见制订,报经区管委会、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应认真编制相关预算方案,规范申报、结算和兑现流程,具体实施中接受区财政、审计部门对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2.所有政策资助(奖励)对象均应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范围内的单位,所涉项目须符合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导向;除有约定外,均以独立法人计。

3.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是指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文化创意、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数据要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4.新企业从入区年度起,一般三年内对其全部资助(奖励)额度原则上以其三年对区贡献总额为限,以后每年对其财政资助(奖励)额度原则上以其当年对区贡献总额为限。另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区贡献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

5.同一产品、项目、标准获得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房租补贴具体执行标准,由区管委会、政府另行制定。

6.本意见中涉及财政资助(奖励),除直接兑现外,可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兑现:(1)研发资助:对重点创新项目,可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予以支持。(2)投资资助:对企业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100%贴息资助;新引进或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重大项目,可按实到注册资本5—10%予以支持。(3)项目资助:对重大产业化(技改)项目,可按投资额最高20%予以支持。(4)市场拓展资助:对企业在境内、外设立营销网络发生的经营费用,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20%50%予以支持。

7.本意见自发布后30日施行。原区党委[2019]25号文件废止,其他已发文件如有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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